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而金融高质量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组成部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金融系统需要以自身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对接中国式现代化金融需求,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匹配供给和需求;金融系统需要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着力提升金融服务功能,高效促进中国式现代化。
对接中国式现代化金融需求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国式现代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金融部门提出了全局性、系统化和综合型服务需求。
一是金融体制改革需求。对政府与市场、国有经济与国有资本、全国统一大市场、经济治理体系、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市场垄断与公平竞争等均提出了更高要求。这要求金融体系要优化制度建设、法制建设、机制建设等。
二是重点领域服务需求。金融要服务现代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区域协调、科技创新、绿色发展、金融开放等重点环节,本质上是要求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这其中涉及到统筹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金融开放与金融安全等关系,还涉及到产业金融、农村金融、科技金融、数字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国际金融等内在需求。
三是共同富裕支持需求。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的初衷都是坚持人民至上。人民群众多样化金融需求特别是共同富裕目标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新课题,比如社会保险、养老金融、住房金融、财富管理等。四是风险底线保障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在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过程中,统筹金融发展与金融安全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国式现代化亟待更加完善的金融供给体系,以匹配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我国金融供给体系既要有发达金融市场的普遍性功能,又要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性功能。对应中国式现代化的金融需求,我国金融供给体系需要通过普遍性和特殊性功能建设全面发挥服务作用。
在普遍性功能方面,我国金融供给体系要着力提升金融体系交易促进、信用转换、风险管理、经济调节等四个基本功能,进一步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交易促进功能供给上,要深化交易、支付、结算、兑换、计价和法律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供给,着重强化支付清算信息系统、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体系、极端条件下支付清算备份系统、国家级金融信息综合统计系统、国家级金融数据供给能力以及重要金融法律制度等建设发展,以匹配重点环节、重要领域和经济体系的交易需求。在信用转换功能供给上,要重点匹配重大金融制度改革需求,特别强化人民币利率市场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和国债收益率曲线等机制建设,提供市场“锚”;以金融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金融机构市场化主体建设、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完善为“三支柱”,优化金融体制、完善市场功能、对接服务需求,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储蓄投资转换以及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风险管理功能供给上,要把控金融机构风险管控,通过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来提升金融风险应对质效,尤其是科学限制风险头寸、约束风险承担,同时要深刻认识并有效统筹大型互联网平台及其金融业务的创新性和风险性;要把好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处置银行业不良贷款、中小问题机构、影子银行、地方政府及国有企业债务、房地产泡沫、新型系统重要性机构、外溢效应等风险点;要把控政策风险,注重金融风险内生性或经济政策副作用,防止风险防控政策的自身风险或衍生风险,提防风险应对政策的潜在风险。在经济调节功能供给上,着重考虑金融体系经济调节的功能性定位和政策性适宜。政府需进一步提升优化经济调控功能,着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体系,有效统筹财政、货币、金融和产业等政策,注重市场预期引导、供给需求匹配和制度规范供给,注重发挥微观部门的主体性、主动性和主导性,减少直至规避低效及无效的政府性或政策性“投资”。即主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金融需求、供给以及二者的匹配,而政府主要发挥引导、协调和纠偏作用。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要着力发挥我国金融体系的特殊性功能。一要强化金融供给“服务性”。要全力以赴服务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将金融要素和服务优先配置于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二是要强化金融供给“规范性”。要改革和完善金融监管体制,统筹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提升金融运行规范性和合规性,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妥善处置安全威胁,确保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三要坚持金融供给“人民性”。要统筹政策性、开发性和商业性服务的分工与合作,为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供有效解决方案,为普通居民提供便利高效的基本金融服务,深化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大力发展财富管理市场,提升资本市场财产投资作用,大力保护投资者权益,有效促进共同富裕。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我国要积极主动发展与打造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适宜的现代化金融体系和现代化监管体系。中国金融体系功能发挥和金融系统规范监管是统一整体,需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从现代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完善上,需要重点统筹以下四对关系。一是金融监管部门在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职能侧重;二是金融监管体系中中央监管与地方监管的分工界定;三是金融发展中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动态权衡;四是金融高水平开放的国内监管与国际监管的内外统筹。
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基本目标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首先,将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作为金融工作永恒主题。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优化系统性风险应对及处置机制,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制订“阈值”指引,构建分级的金融安全保障触发、应对和保障机制。其次,系统性金融风险防控需要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应对和安全保障。高度警惕过高宏观杠杆率,注重消化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和复杂性风险,稳步推进债务去化,防范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国有企业的债务风险。再次,对系统重要性进行再定位,注重强化金融科技、互联网平台、数据安全的有效监管。对系统重要性机构制定特别监管要求,同时建立系统重要性机构特别处置机制。
改善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还要保障金融安全。在全球化体系下,金融安全可以界定为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金融安全状态的能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推进过程中,要统筹金融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关系,着力确保金融安全底线。首先,以总体国家安全为要求,着重建立融合政策独立性、金融基础设施安全、货币安全、数据安全、金融资产安全以及有效应对金融制裁等领域的金融安全政策体系。其次,加快市场化改革,深化金融开放,缓释内外共振风险,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保障人民币及人民币资产稳定与安全。再次,重点警惕我国海外资产安全,护好海外资产“盘子”,构建海外资产安全保障体系。最后,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方向,着重强化数据安全保障,有效处置数据管辖权涉及的国家主权、司法管辖以及数据安全管理权等问题,确保金融数据安全和金融体系安全。
总而言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我国金融系统要根据中国式现代化的金融需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高政治站位、整合要素资源、强调供求匹配、突出战略重点、强化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的力量。
郑联盛,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风险与金融监管研究室主任、研究员。主要从事宏观经济、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等研究。曾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省部级奖项近30项。曾挂职绵阳市游仙区区委常委、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