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作出重要部署,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要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先后印发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我国数字经济总体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
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一)数字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
1. 信息通信网络建设规模全球领先
2. 信息通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3. 信息通信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二)数字产业创新能力加快提升
1. 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
2. 产业创新活力不断提升
3. 数字产业快速成长
(三)产业数字化转型提档加速
1.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
2. 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
3. 农业数字化转型稳步推进
(四)公共服务数字化深入推进
1. 互联网+政务服务”取得显著成效
2. 数字惠民水平不断提升
3. 数字城乡建设纵深推进
(五)网络安全保障和数字经济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1. 法律和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健全(《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修改《反垄断法》)
2. 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持续增强
3. 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六)数字经济国际合作行稳致远
二、当前面临的总体形势
1.关键领域创新能力不足。在操作系统、工业软件、高端芯片、基础材料等领域,技术研发和工艺制造水平落后于国际先进水平。
2.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相对较慢。农业、工业等传统产业数字化还需深化,部分企业数字化转型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的困境,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
3.数字鸿沟亟待弥合。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数字化基础不同,发展差异明显,甚至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4.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还需完善。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规则制度体系有待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尚在建设,既能激发活力又能保障安全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需要完善,与相关法律法规配套的各类实施细则亟待出台,数字经济国际治理参与度需进一步提升。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治理机制还需完善,治理能力仍需持续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集中力量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牢牢掌握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
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瞄准全球数字技术基础前沿领域和关键核心技术重大问题,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数字技术攻关。加大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关键软件、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创新力度。着力提升基础软硬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和智能制造装备的供给水平,加快锻造长板、补齐短板。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强化原创技术供给,建设新型创新主体,培育创新生态体系。推动数字技术成果转化,以数字技术与各领域融合应用为导向,优化创新成果快速转化机制,打造安全可靠、系统完备的产业发展生态。
(二)适度超前部署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筑牢数字经济发展根基。
完善信息通信网络建设,深入实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持续推动5G网络规模化部署和融合应用,积极培育垂直行业应用场景,建设面向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人工智能基础设施,优化IPv6性能和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空间信息基础设施,系统推进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进构建民商统筹、集约高效的卫星遥感系统,加强民用遥感卫星应用,建设高低协同的卫星通信系统,推动卫星互联网加快发展。统筹布局绿色智能的数据与算力基础设施,推进“东数西算”工程,建设完善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全面发展融合基础设施,加强工业互联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加快交通、能源、民生、文化、环境等领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
(三)大力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聚焦人工智能、先进计算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生态主导型企业。加强面向多元化应用场景的技术融合和产品创新,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竞争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不断培育壮大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工业软件等数字产业,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开源生态。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化发展,高质量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名园,提升软件产业集聚度,打造世界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互联网企业不断加强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平台企业依托市场、技术、数据等优势,赋能实体经济,支持平台企业不断提升国际化发展水平。
(四)加快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释放数字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
加快装备数字化发展,组织专项工程,打造标杆企业,发挥数字协同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以及龙头骨干企业的赋能作用,带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上云用数赋智”水平。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行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智能制造工程,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推动建设5G全连接工厂,加快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丰富解决方案供给,加快提升工业大数据价值。组织实施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行业绿色化转型。推进“三农”综合信息服务,创新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大力发展数字商务,持续推进“数商兴农”,创新发展数字内容,培育新兴文化业态,加快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数字化,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转型支撑服务生态,布局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降低数字化转型门槛。
(五)持续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持续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深化“互联网+社会服务”,推进教育教学、体育健身、医疗健康、文化服务等领域数字化,提高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水平。强化就业、社保、养老、托育、助残等重点民生领域社会服务供需对接,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资源配置效率和共享水平。加大适老化智能终端供给,加快推动信息无障碍建设,运用数字技术为弱势群体生活、就业、学习等增加便利。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形成以城带乡、共建共享的数字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六)不断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推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依托数字经济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各项政策协调。加快出台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及配套政策,推进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构建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制度规则,统筹推进全国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持续深化对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研究,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投资审查流程和办法,细化反垄断执法标准,加强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增强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和引导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监管,集中推出一批“绿灯”投资案例。完善数字经济统计监测,积极开展数字经济统计核算与分析,完善数字经济统计方法制度,及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态势。
(七)全面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筑牢数字安全屏障。
贯彻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要求,强化网络、数据等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网络应急事件预警通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要求,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规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提升防诈反诈技防水平,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强化数字经济安全风险综合研判,防范各类风险叠加可能引发的经济风险、技术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
(八)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推进全球发展倡议,落实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数字经济领域成果,在联合国贸发会议、金砖国家、上合组织、东盟等多边和区域框架下开展数字经济交流合作。主动参与多边机制和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积极推进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在世界贸易组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推动电子商务规则构建,开展双多边数字经济治理合作,构建良好国际环境。加快贸易数字化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继续加强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务实推进数字经济交流合作,推动“数字丝绸之路”走深走实,拓展“丝路电商”全球布局。鼓励数字经济企业“走出去”,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高质量开展智慧城市、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领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