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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为天地人共同体立命的探索

  时间: 2021-07-25      797     分享:

一、20世纪80年代:从主张“长期并存”到提出“产权市场论”  

    研究产权问题,是因为在中国的改革实践中碰到了它,属于学术研究的问题导向范式。但笔者的学术认知经历了一个由“实”到“名”、由“狭”到“广”的逐步提升和拓展的过程。20世纪 80年代上半期,在自己的研究中开始涉及实质上属于“产权”方面的内容(“实”),但并没有使用“产权”这一概念(“名”),直到1987年11月提出《关于建立企业产权市场和经营权市场的构想》,才第一次明确使用了“产权”这一范畴。

   (一) 1980年《长期并存 比翼齐飞》在《人民日报》发表:一个40年的沉重话题

   1979年,即改革开放元年,当时的国务院财经委员会组织了一个“经济结构调查组”,由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和马洪两位前辈领衔,对中国经济的深层结构及其体制进行调查。本人得以参与其中,对东北经济结构进行了深入调查。[1]在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除撰写相关调研报告上报外,另在1980年5月9日的《人民日报》理论版上发表了《长期并存 比翼齐飞》一文。针对当时国有经济几乎一统天下的局面,主张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长期并存,比翼齐飞”。这是尝试对我国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国有经济格局的矫正。40年过去,今天重读此文,有种时光倒流之感。

   时至今日,东北所有制格局依然是一翼硬、一翼软,“比翼齐飞”之势尚未形成。根据最新资料,从1980年到2018年,经过38年的改革,东北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生产占整个工业企业资产总值的比重为5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特别是高于东部地区22个百分点。2017年笔者发表的一篇文章,标题依然是《东北经济需“两翼齐飞”》。[2]

   反思1980年发表的这篇文章,只能说与宏观的所有制结构变革有一定瓜葛,但对微观领域的“产权”并无直接着墨,所主张的只是一种宏观层面不同所有制的长期并存而已。就微观基础来说,该文并没有涉及企业产权,尤其是国有企业产权怎样变革的问题。

   (二) 从商品经济导出国企“自负盈亏”:《国营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一文发表历经磨难(1981年)

   国有企业“产权”到底怎样变革?围绕此议题,1981年,笔者在南开经济研究所随著名经济学者谷书堂老师对天津国有企业实行“全额利润分成”情况进行调研,后撰写了调研报告。但该报告并未触及国企产权内核,只在分配环节搞些利润分成而已。[3]

   既然搞商品经济,企业就应该自负盈亏。恰好,1981年,天津四家国营企业(锻压机床厂、自行车厂、第一毛纺厂和手表厂)实行“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的试点。笔者通过调查和比较分析,感觉国企“自负盈亏”比“全额利润分成”更有变革性意义,由此产生“自负盈亏是国企改革方向”的观点,遂完成《国营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天津市四个国营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调查》,并历经磨难公开发表。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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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当然,这里的“自负盈亏”也只是相对性的。常修泽:《国营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天津市四个国营企业实行“自负盈亏”的调查》,载《天津师院学报》1981年第6期。

   

   (三)1987年,尝试使用“产权”概念:提出“产权市场”构想

   笔者之于“产权”概念的第一次使用,是在1987年11月的“全国高校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当时“十三大”刚刚闭幕,大会发布了《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由此可以大胆地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情况的生产关系。关于经济体制改革部分,报告明确指出“一些小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产权,可以有偿转让给集体或个人”,激发了广泛的探讨。此前,1985年5月《经济学周报》已经发表笔者与合作者联合发表的《对微利和亏损企业应全部实行包、租、卖》一文,既然“大的包、中的租、小的卖”,那么,到哪里“租“或“包”呢?特别是到哪里“卖”呢?基于此,笔者在研讨会上作了《建立企业产权市场和经营权市场的构想》的学术发言,提出“包、租”可到经营权市场,“卖”可到产权市场。此构想提出后,曾引起争论。有学者指出,“产权不是商品,怎么建立市场?”当然也有支持的——中共天津市委内部刊物《对策研究》1988年2月16日率先刊登此文;随之,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理论版于1988年4月22日也公开发表了该文。②

   在这一构想的基础上,1988年,笔者主笔完成论文《产权市场论》,[4]并在1988年10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召开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理论讨论会”上作报告,为上海建立中国第一个产权交易所(1991)提供了理论参考。从此,“产权”二字开始正式进入笔者的科研实践中。[5]

   (四) 《企业创新论》获“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理论讨论会”入选论文奖,《经济研究》卷首发表

   在企业外部建立产权市场,一个新的命题随之提出,企业自身怎么办?当时根据自己的调研发现一个深层次问题:中国企业(当时主要指国有企业)普遍存在“企业创新萎缩症”。于是,笔者紧紧围绕“创新萎缩症”的制度根源,以此作为突破点,探讨“如何建立中国的企业创新机制问题”。当时“中国企业创新机制研究”尚是一个崭新的命题,学术界较少触及。因此,在1988年秋天完成的《企业创新论》引起了国家教育委员会的重视。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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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②1988年此文被新华社《经济参考报》评为当年理论“好稿”。

   ③1988年12月,国家教委组织评选并上报后,《企业创新论》获中宣部、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举办的“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理论讨论会”入选论文奖。《经济研究》1989年第2期卷首发表,《新华文摘》1989年第5期转载。

   

   二、20世纪90年代:主笔四部产权理论著作

   

   (一) 《资产重组》:旨在打破国有资产的“刚性结构”

   《企业创新论》的发表,引起了理论部门的重视。不久,便接到天津市委社会科学规划重点科研项目——“公有制商品经济中的资产重组”。当时,中国正处在企业资产乃至整个社会资产重新组合的初始阶段。以企业兼并、企业集团、企业拍卖、企业破产和参股融资为主要内容的多种资产重组形式正随着改革的春风萌生于中国大地,这一浪潮的到来势必会向传统的资产组合理论提出挑战。

   时代要求必须进行创新性的研究,根据新的实践探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下的资产重组理论。经过笔者和研究团队两年的调查、研究、写作,于1990年底完成《资产重组:中国企业兼并研究》书稿。该书于1992年2月由陕西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谷书堂教授在该书《序言》中写道:“这是一部带有探索性的企业经济理论专著,书中提出的观点弥补了学术界关于公有制和商品经济条件下资产重组这一研究领域的某些欠缺。尤其是作者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大背景出发,把商品经济理论贯穿到产权重组全过程的写法,无疑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这是国内较早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资产重组的著作之一,书中通过中外企业兼并历史与现实的考察,对中国企业兼并的实际运作、与此相关联的劳动力配置、兼并机制与其他诸种资产重组机制之间的关系、企业兼并中的政府行为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分析,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企业兼并的理论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在《资产重组:中国企业兼并研究》一书公开出版前两个月,即1991年12月21日,新华社有关“内参”部门曾率先“摘登”了书稿中有关资产重组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题为《常修泽建议改革国有资产机制,为搞活大中型企业创造条件》。当时正值1992年邓小平南方视察的前夕,改革正处在低潮时期,“内参”上报后,为国家有关部门此后改革决策提供了参考。

   《资产重组:中国企业兼并研究》一书于1992年2月出版后,邓小平南方谈话恰好逐级传达,理论界的学术空气开始活跃。3月8日《亚太经济时报》在头版头条以《着力打破国有资产的“刚性结构”——常修泽教授谈九十年代企业改革的新思路》刊发该书内容,引起社会反响。

   在邓小平南方视察前,“资本化规则”一词还是个理论“禁区”,只能说“资产运营规则”。在1990年年底完成并交给出版社的书中,笔者尝试使用了“资本化规则”一词。邓小平南方视察后,人们思想进一步解放,“资本化规则”遂引起关注。1992年11月13日,新华社“内参”以《常修泽建议按“资本化规则”重塑我国国有资产的运营体系》为题上报。书的观点没变,社会舆论环境变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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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此书获第七届中国图书奖(1993)和国家教育部科研成果二等奖(1993)。1994年,作者被香港《经济导报》称之为“对产权问题素有研究的经济学家”。见《国企:改到深处是产权——访经济学家、南开大学教授常修泽》,载香港《经济导报》1994年第35期。

   

   (二)《现代企业创新论》:瞄准“产权制度创新”

   论文《企业创新论》获中央三部门“改革十周年”奖并在《经济研究》卷首发表后,引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教委博士点研究基金的重视。1990年,在笔者主持的第一部学术专著《资产重组:中国企业兼并研究》接近完成之际,通过申报—竞标,承担了国家“八五”重点项目“中国现阶段公司制度研究”和国家教委博士点项目“中国企业创新机制研究”。1991年,两个项目“合二为一”集成研究启动。1994年春,37万字的《现代企业创新论》主笔完成。

   这是一部研究产权理论的呕心沥血之作。书中预测,随着市场经济的萌生和发展,一场历史性的企业创新浪潮即将在中国大地兴起。书中尝试性地提出了中国企业制度创新的三大理论依据,即:“资源配置‘换体’论”“企业产权重组论”“资本运营效益论。”特别是书中提出了“寻求现代市场与科层新组合”的理论构想,在此基础上对中国企业制度创新的目标架构、运作方式以及与此相连的企业市场创新、管理创新和创新主体等进行了系统阐述。

   谷书堂教授在该书《序言》中指出“这本书稿在理论上确有新意,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关于“现代市场与科层新组合”的研究思路;(二)关于中国企业制度创新的立论依据;(三)关于“财产关系大裂变”和法人产权制度的理论模式;(四)关于中国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三线推进”的运作方略;(五)关于企业市场创新的两重涵义;(六)关于社会主义企业创新主体问题——“这些独到的见解,对于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6]序言2

   此书出版后,中国人民大学宋涛教授在1996年《人民日报》理论版“书刊评介”对《现代企业创新论》发表如下评论:“作者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借鉴当代西方国家企业制度研究的有益成分,对中国传统体制下企业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并对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制度创新进行了富有成果的探索。”不仅研究主题创新,而且研究观点创新,“由此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理论体系”。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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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1995年9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授予该书“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996年1月,《经济日报》 “理论探索”版,以《积极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南开大学经济学教授常修泽访谈录》为题,探求《现代企业创新论》一书的理论奥秘。《现代企业创新论》问世20余年来,仍保持着理论生命力。直到2017年,中央有关部门在酝酿出台“保护企业家”文件之前,内部研究报告还在参阅该书第十五章《企业创新主体分析》。

   

   (三) 《产权交易》:与产权市场深度交缘

   1988年《产权市场论》一文在上海《学术月刊》发表后,上海产权交易机构率先“试水”。1992年,中共中央确定国家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改革目标,“产权交易市场”开始在全国兴起。1993年,笔者到上海、广东、海南、云南、吉林等地实地调查,并参与了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创建筹备工作。1994年4月17日,新华社“内参”刊登了《常修泽教授建议尽快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一文。《亚太经济时报》1994 年6月5日、6月7日、6月9日分三期连载了《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一文。

   产权交易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百余年的历史,在俄罗斯和东欧的一些国家中,当时产权转让也在大规模展开,但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如何进行产权交易则是个新问题,值得探讨。于是,笔者带领硕士研究生共同撰写,于1995年2月由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了《产权交易:理论与运作》(第一版)一书。全书共十章,32万字。责任编辑杨林林女士为本书题写了内容提要:“产权交易这个现代市场的产儿,伴随着我国历史性的资产重组浪潮,正以其不可阻遏之势勃然兴起。这是继股票、房地产、期货交易之后的又一新的投资领域。对此国人多感陌生,不知如何操作,运行中普遍存在着运作不规范的现象,相应的理论支撑更显薄弱。故此,我国著名中青年经济学家、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常修泽教授在经过数年潜心研究并掌握大量新鲜材料的基础上,亲任主笔,将本书奉献给广大读者。”[7]

   该书第一版出版之后,高尚全先生在《经济日报》发表书评《对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的新探索》。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也把该书列入他主编的“企业万有文库”。时任香港总商会中小企业委员会主席的邝家贤律师将此书作为香港该系统的推荐阅读书。一些城市产权交易中心或市场以此作为培训教材,一时成为畅销书。1998年,该书第二版出版,由此笔者与国内产权交易市场结下深厚的“不解之缘”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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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湖北产权市场创始人、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原董事长何亚斌先生在《湖北产权市场是怎么创建起来的》一文中写道:“我找遍武汉三镇,终于从武昌民主路书店找到关于产权交易唯一的一本书《产权交易:理论与运作》,是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常修泽教授写的。这本书我一口气读了3遍。”(载《产权市场 中国创造》,同济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 。“我是读着著名经济学家常修泽教授的《产权交易:理论与运作》于1998年来创办湖北产权交易所的,它就是今天蔚为大观的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前身。常教授的书,从理论到实践,成为我投身产权市场这项创造性事业的实际指南。”(见何亚斌:《不信东风唤不来:我与湖北产权市场十一年》,湖北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版。)

   

   (四)《中国企业产权界定》:究竟“桃子”该由谁来摘?

   在研究和撰写前三部著作(资产重组、产权创新和产权交易)的过程中,遇到了“产权界定”这个绕不过去的问题。本来,按照产权经济理论研究系列(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产权保护)的内在逻辑体系,《中国企业产权界定》应该作为第一本首先推出,但实际写作却是颠倒的。一则,考虑到资产重组、制度创新和产权交易的现实迫切性;二则产权界定本身具有较复杂的专业性(特别是在中国,产权关系相当复杂),需要有一个摸索和积累的过程,因此放在第四部来研究和写作。

   产权界定确实是一个技术性很强的命题,“桃子”该由谁来摘?涉及各方的利益纠结,尤其是涉及中国特有的集体经济一段时间内“模糊产权”的历史作用和随后出现的制度弊端(成也“模糊”, 败也“模糊”),不能简而化之,需要慎重处理。改革必须把好产权界定关:评估要准确;价格要合理;界定要透明。之后,笔者带领研究生用三年时间完成了《中国企业产权界定》一书,由南开大学出版社于1998年12月出版。

   全书共五篇十五章,30万字,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产权界定进行了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主张。书中涉及以下六个问题:(1)关于产权界定的基本理论;(2)关于国有企业产权界定;(3)关于乡镇企业产权界定;(4)关于城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5)关于产权界定中政府与有关经济组织的作用;(6)关于产权界定后的产权经营问题。

   10年间出版以上四部产权论著,笔者想起《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中“凡例”有诗云:“字字看来都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虽然这四本书很难说“字字看来都是血”,但是“十年辛苦不寻常”倒是实实在在的,至于“*产权”,虚名而已。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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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产权”的戏称最早出现在1994年9月15日《北方市场导报》的一篇《明晰产权,利益当先》的访谈“编者按”中。后来,在北京流传。例如,经济日报出版社出版的杨林林著《转型中国——顶级学者访谈》中说,“我听到国内有人沿袭对一些知名经济学家的别号,比如‘董体制’‘萧股市’‘吴市场’等等这种说法,常修泽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叫‘常产权’”。见杨林林:《转型中国——顶级学者访谈》一书,经济日报出版社2004年出版。

   

   三、21世纪前十年:由“狭”向“广”过渡,《广义产权论》问世

   

   所谓由“狭”到“广”,是指经多年探索,由“狭义产权论”过渡到“广义产权论”的逐步拓展的过程。

   (一) 内部研究报告:建议中央“从广义上”把握“产权”内涵

   2003年春,在多年积累的基础上,经过研究,完成了有关产权问题的基础性研究报告——《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于2003年5月 20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上报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决定起草组。② 在报告中,建议中央“从广义上”把握产权:第一,在产权定位上,不应局限于狭隘的“企业产权制度”,而应超越企业层面,建议从更高的层次提“现代产权制度”;第二,在产权内涵上,建议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以及劳动力产权和管理产权,“从而使要素产权体系完整化”;第三,在产权制度构成中,建议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交易和产权保护四个制度支柱。

   “从广义上”把握产权的研究报告得以允许公开发表后,引起产权界讨论,也促使自己进一步对其拓展完善。这种拓展,既包括从横向领域和纵向权能两个方面拓展,也包括对内核制度系统的研究加以完善,形成“三线推进”之势:

   第一条线:横向上,进一步由单一企业产权拓展到“广领域”产权,特别是“天”上和“地上地下”的资源环境产权以及“天地”之间的“人”的各种产权。对于前者,2006—2008年三年间,相继提出了“资源环境产权三论”,即:一论——《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缺陷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其治理研究》;③二论——《再论建立环境产权制度》;④三论——《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及其在中国的现实启动点》,⑤系统阐述了“广领域产权”思想,其中有新意的是“环境产权”概念的提出。对于后者,即人的各种产权,在2004年长篇访谈《在改革中要让人民群众拥有自己的产权》中,曾有深度探讨。

   第二条线:进一步由“单边初始所有权”拓展到“多权能”权利体系,包括垄断行业特许经营权等。按照“多权能”权利体系,“特许经营权”交易也是产权交易。并指出,这是中国垄断性行业“破垄”的关键之所在。

   第三条线:内核上,由单项制度拓展到“多向度”制度,即“包括产权界定制度—产权配置制度—产权交易制度—产权保护制度在内的四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上述“三线”合拢,《广义产权论》便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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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②常修泽:《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于2003年5月 20日内部上报后,先在2003年11月内部刊物《经济决策参考》上刊登。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公布后,公开发表在《宏观经济研究》2004年第1期(摘要本)。“全文本”由《产权导刊》2004年第2期、第3期连载。

   ③见常修泽:《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的缺陷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及其治理研究》,载国家发改委网站www.sdpc.gov.cn,2006年12月31日,《中国经济导报》2007年5 月1日发表,《瞭望》周刊2007年5月14日报道。

   ④常修泽:《再论建立环境产权制度》,于2007年7月12日在内部刊物《经济决策参考》上刊登,后于2007年7月24日在《中国经济时报》上公开发表,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生态环境与保护》2007年第10期转载。

   ⑤常修泽:《资源环境产权制度及其在中国的现实启动点》,首发于内部刊物《经济决策参考》2008年第19期,后在《宏观经济管理》2008年第9期上公开发表。

   

   (二) 十年著述、十年过渡:二十年终于“磨”出《广义产权论》

   经过1988—1998年的十年著述和1999—2009年的十年过渡,产权研究的代表作 《广义产权论——中国广领域多权能产权制度研究》终于在2009年9月由中国经济出版社出版。该书出版之际,正值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人们正沉浸在反思中,笔者也从产权角度进行了反思,定稿时补写了【题记二】。

   产权——

   主体的受益或受损之权。

   反思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环境危机

   我发现:

   美国人透支的是家庭资产

   中国人透支的是国民资源

   ——从人力资源到自然资源到环境资源……

   透支资产的困于当前

   透支资源的危及长远

   为寻求有未来、有尊严的发展

   本书尝试着探索广义产权。

   ——作者2009年8月定稿之际

   本着“广义产权论”的思路,在结构上,该书安排七篇十七章。第一篇是总论篇,开宗明义地论述了“广义产权论”的三点要义;第二篇,运用以往的研究成果,梳理和再现自己关于“广义产权论”的探索历程;第三、四、五、六篇,分别阐述了产权界定制度、产权配置制度、产权交易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旨在形成一个比较完备的产权制度体系所蕴涵的制度支撑;第七篇是本书的结论篇,重点揭示和论述广义产权对改革发展的制度效应。

   (三)“广义产权论”的三大要义

   该书理论上的进展是突破“狭义产权论”,系统阐述了“广义产权论”的三大要义:“广领域、多权能、四联动。”

   1.第一要义——“广领域”产权

   “广领域”,广到哪里?一是广到天上,即“环境产权”(如碳排放权等);二是广到地上地下,即各类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海洋资源等)的资产产权;三是广到“天地”之间的“人”身上,即各种人力资本产权(包括知识产权、劳动力产权、管理产权①)等,这里有不少是无形财产权。[8]广到天,广到地,广到人——形成一种“天地人产权论”。此为“广领域”。

   2.第二要义——“多权能”产权

   基于对每一类产权的内在结构分析,《广义产权论》强调:完备的产权总是一组权利,或称“权利体系”——以所有权为基础的各种行为性权利的总和。形象地说,产权不是“一朵花”,而是“一束花”,是一个产权体系,里面有多种权利。按此逻辑,在产权的界定、配置、交易和保护上,只注重所有权是远远不够的,产权体系“一束花”里面的“各种花”都应该顾及。

   3.第三要义——“四联动”产权

   一是产权界定制度:回答产权体系中诸种权利的归属界定问题,这是产权制度的基础。二是产权配置制度:优化各类法人和自然人产权在特定范围内的置放、配比及组合,这是产权制度的核心。三是产权流转制度:通过一定程序的产权运作而获得产权收益,这是产权制度的活力;四是产权保护制度:这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的保障。“四制度联动”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

   笔者之所以如此执着地探讨和挖掘 “广义产权论”的“广领域、多权能、四联动”三大要义,是借鉴司马迁撰著《史记》“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精神, 不仅旨在为“人自身”立命,而且试图从更广阔的维度为“天地人生命共同体”立命。这也是一种责任和使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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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管理产权,中央文件有时称之为“企业家产权”,就其实质而言,两者是一致的。鉴于并非所有的管理者都可称为企业家,笔者认为还是称“管理产权”较好。

   

   (四)《广义产权论》出版后的反应

   《广义产权论》出版后,2011年1月24日出版的《人民论坛》杂志经读者投票和专家遴选,“广义产权论”观点被列为2010年度经济类十大理论观点之一。作为《广义产权论》核心观点的文章《天地人产权论——当代人的发展多维产权探讨》,在《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发表后,《新华文摘》当年第17期全文转载。

   该著作在理论界特别是产权学界引起反响。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前所长张卓元先生在《人民日报》理论版撰文指出:这是我国产权研究领域的“一项带有拓展性的成果”。第一,立足点高,视野开阔,使这本著作具有一定的战略思维。第二,观点新颖,该书突破“狭义产权论”,提出并系统阐述了关于广义产权论的三点基本要义,这样一种产权理论是“有独到见解”的。第三,应用性强,为中国下一阶段发展模式的转型从广义产权角度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9]

   在理论界关注的同时,也引起了经济决策和实践部门重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前副主任高尚全先生在《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文章,[10]一是肯定《广义产权论》“从世界和中国的大局入手研究产权问题”;二是肯定该书“理论上有突破:系统提出广义产权理论”;三是肯定对国家制定发展规划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同时,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体制改革司和环境资源司邀请,分别为“十二五”体制改革战略研讨会议和创建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工作作“广义产权论”的报告。

   鉴于此书的影响,2015年9月22日在北京举行的纪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成立40周年会议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前主任朱之鑫在总结中指出:“常修泽教授建议中央突破‘企业产权’的外壳,从‘广义上’提出‘现代产权制度’,引起了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起草组的重视。”该总结报告把《广义产权论》列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40年发展史学术成就之一”。

   

   四、21世纪10年代:寻求“产人耦合”,两论《产权人本共进论》

   

   (一)2010年:一论《产权人本共进论》

   “广义产权论”的研究是与“人本经济学”的探讨紧密结合在一起,共论并进的。①所以,在20多年积累基础上,于2008年和2009年相继出版《人本体制论》和《广义产权论》之后,顺理成章地出版了《产权人本共进论》。这是一部用产权人本共进的新思维研究中国改革的著作,被收入“中国改革智库资政丛书”,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于2010年3月出版。

   《产权人本共进论》的理论框架,可简要表述为“一个基础”“两个顶层”“四个支柱”。

   “一个基础”——以“产权人本共进论”作为理论基础。尝试打破单向度的“孤立的产权理论研究”范式,以图把“广义产权论”与“人本经济论”融为一体,寻求一条更大社会公约数的“产权人本共进”的改革之路,或者说,从一个新的视角提供一个改革的理论基础。

   “两个顶层”——在对前30年国有制改革评估的基础上,对新阶段国有制改革的战略作出了“双顶层”设计。其一:产权制度方面的设计,包括产权界定制度、产权配置制度、产权交易制度、产权保护制度,重在提高产权运营效益;其二:人本方面的设计,强调应从多方面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特别是针对国企改革的关键,重点分析如何实现劳动就业权、财富分配权、社会保障权和民主管理权等。

   “四个支柱”——从操作层面提出新阶段国有制改革的路线图。一是“面”上改革,布局调整;二是“点”上改革,微观重塑;三是“线”上改革,国资体制改革;四是配套制度,政府、市场与社会改革。尤其强调产权和人本,“改到深处”涉及政治体制改革。

   《产权人本共进论》的学术初心,旨在寻求产权与人本的“耦合”。而这,正是经济学界尚未完全破解的命题,也正是基于寻求产权与人本“耦合”的思想,强调在物权、债权、股权之外,还应强化“劳动力产权”“知识产权”和“管理产权”,以体现产权和人本的协同共进。这不是两个彼此孤立的事物,而是可以融为一体的。2011年在《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的《天地人产权论——当代人的发展多维产权探讨》就是融为一体的一种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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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恰好在这一年,《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了笔者的一篇研究“人的发展导向论”的论文,见常修泽:《论以人的发展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新华文摘》2010年第15期转载。

   

   (二)再论“产权人本共进”:“产权第一重点”与“人本中心”如何协调?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以完善产权制度”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第一重点;同时,多次出现“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人民中心论”的提法,围绕这一根本,指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要“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等。这就意味着,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一则要讲产——产权重点论,二则要讲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民中心论”)。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在新阶段经济体制改革,“产”与“人”如何协调?

   2018年,笔者所写的《所有制改革与创新》一书第十四章“按‘产权人本共进论’推进新阶段所有制结构改革”,可以视为“一论”之后,再论“产权人本共进论”。

   书中,先是从理论、历史与现实三个维度,阐述了新阶段“产权人本共进”的必然性:(1)理论维度:广义产权与人的耦合点(如本文前面所述);(2)历史维度:20世纪90年代的经验与教训;(3)现实维度:“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凸显“人”的问题。

   继之,该书按“产权线”“人本线”阐述如何共进:(1)“产权线”:沿着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流转和产权保护推进。(2)“人本线”:其一,激励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其二,就业、收入及“劳权实现”(指出,劳权实现要有组织保障,中国现在代表劳工利益的工会,难以与代表资方的组织平等对话,唯有形成相互制衡机制,方能协调好劳资矛盾)。书中提出创建人力产权制度的两个着力点:第一点:“确立人力产权所有者的主体地位”;①第二点:寻求人力资本转化为企业资本的有效通道。[11]至此,把“产权”与“人本”两个命题初步“耦合”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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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笔者之所以力主把“劳动力产权”纳入“广义产权论”中,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计划经济从根本上否定劳动者作为“劳动力产权”的主体按自己的贡献参与分配的权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产权”所有者应成为自主的、活的要素,是自己来“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主体,而不应是被别人当作“要素”(工具),由别人“按要素分配”的对象。“要素按”与“按要素”是不同的两个理念。参见笔者《人本体制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8年,第73页。

   

   (三)从“产”“人”两方面提交两篇“内部研究报告”:保护产权与保护企业家

   内部报告1:保护产权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随着现代产权制度的推进,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是在不断完善的,但是,也存在一些严重问题。据笔者调查发现,当时突出的问题是:公权力对产权保护不到位,政府与司法部门侵害民营企业的合法产权(如“新官不理旧账”、重庆所谓“打黑”等);不同所有制产权保护不平等;国有企业腐败严重;侵犯知识产权问题等。

   基于此,2016年6月24日,在湖南省委召开的“非公经济发展咨询会”上,笔者提出了产权保护的问题。同时期望国家尽快出台保护产权的文件。同年8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函,随函发来《产权保护意见》征求意见稿,约笔者“从一位产权学者”的角度撰写一篇“有自己看法的内部文稿”。根据长年积累的材料,经针对性的研究,于8月25日完成《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之我见》的内部报告,并提交给有关方面。此报告中自己的看法有三:

   第一,扩展产权保护内涵。建议突破狭义产权,按广义产权规范,即不仅保护经济领域人们熟悉的物权、债权、股权等,而且保护跨经济、社会、文化、环境资源诸领域的各种产权——包括人力资本产权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

   第二,把保护贯穿在四个制度环节。强调完备的产权制度包括产权界定、产权配置、产权流转和产权保护在内的一套完整的体系。因此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应该贯穿在产权制度各个环节,强调系统保护。

   第三,是“宽基石”,不是“窄基石”。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不仅是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窄基石”),而且也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和资源环境体制等“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的基石(“宽基石”)。强调没有一套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邓小平说的中国各方面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难以建立起来。

   笔者在内部报告中引用了《孟子·滕文公上》中的一句话:“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对于矫正并稳定社会预期,给社会提供‘定心丸’和‘定盘星’具有重要作用。”2016年11月11日,《人民日报》理论版“大家手笔”专栏摘发了该报告的核心内容,题为《以公平为核心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2016年11月27日,新华社全文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当晚,中央电视台新闻节目播放了对笔者的访谈。12月8日,《经济参考报》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基石》为题,用近整版篇幅刊发了访谈录。继之,《战略与管理》杂志在2016年第6辑“产权保护专辑”,发表了笔者的长篇论文《“广义产权论”三大要义与产权保护制度》。

   内部报告2: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早在1994年完成的国家“八五”重点科研项目成果《现代企业创新论》中,笔者曾论述如何“培育企业家阶层”“尊重并鼓励企业家创新精神”的命题。书中专门设置了“企业创新主体分析”一章,指出:“为了健全企业的创新机制,应当自觉地培育企业家阶层,切实地为这一阶层的形成和发展开拓道路。”[6]49720多年过去,企业家阶层作为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已经在中国出现。但同时,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在对待企业家阶层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对企业家阶层的社会尊重度不高;产权保护不到位;“一碗水没端平”;政商关系和内部关系未理顺;缺乏社会容错和自我纠错“双机制”等等。这些矛盾致使部分企业家的预期和信心出现问题,企业家“出走”现象比较严重。①

   2017年1月10日,笔者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七点意见》(内部研究报告)。在此报告基础上,完成了一篇近2万字的《企业家阶层新论》,在《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发表。2017年7月3日,《人民日报》理论版“大家手笔”专栏摘发了《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一文。

   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公布。这是中共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第二天,中国改革论坛网率先公布笔者的《关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七点意见》,引起有关方面关注。9月29日,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以近整版的篇幅转载上述报告,并加编者按:“本报特刊出报告全文,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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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据统计,美国2016财政年度政府共签发9974张EB-5(一种投资移民签证),其中7515张发给了来自中国的申请者,占75.35%,其中有一部分就是企业家(据《财经》杂志资料,2017年3月8日)。

   

   五、产权研究四十年:“广义产权论”的“葡萄”熟了吗?

   

   (一) 探讨产权混合:《混合所有制经济新论》出版

   笔者使用“产权混合”一语始于1992年出版的《资产重组:中国企业兼并研究》一书;2003年正式发表题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新课题》的论文;2013年8月,在《给三中全会全面改革方案的四点框架性意见》②中,建议将“混合所有制经济”写入全会《决定》中。2013年9月在《包容性改革论》一书中设置三节论述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包容性经济体制的基础:混合所有制经济》。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决定》后,在 《学术前沿》推出《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价值再发现与实现路径》。

   在上述五波探索的基础上,2015年笔者开始撰写《混合所有制经济新论》,并先后被列为国家“十三五”出版规划重点图书和国家出版基金项目。2017年9月(十九大之前一个月),笔者主笔完成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新论》由时代出版传媒集团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题记写道:

   如果说,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结合,

   是当代经济学的“皇冠”;

   那么,

   混合所有制经济,

   则是这顶“皇冠”上的“明珠”。

   该书出版后,新华社和央广网予以报道和评价。新华网2017年12月12日报道称:该书“从中国新阶段的实际出发,对基本经济制度2.0版的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进行了开拓性的探讨”。“书中界定了混合所有制经济‘两个层次、一个多元’的准确内涵,提出了‘异质产权多元化是主旋律,同质产权多元化是协奏曲’的观点。书中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战略、政策空间、行动策略以及运作方法等也做了深入阐述,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该书力求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特’与人类命运共同体之‘共’有机结合,构建比较独特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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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②此处“三中全会”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二) 《所有制改革与创新》一书在改革开放40年之际问世

   2016年初,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与广东经济出版社开始策划出版一套“复兴之路——中国改革开放40年回顾与展望丛书”。该丛书是“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也被列入中宣部纪念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的系列著作。按照专业研究方向,责成笔者负责《所有制改革与创新——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40年》一书。经过研究团队的共同努力,在40年研究积累的基础上,历经两年多写作、修改,五易其稿,于2018年4月问世。

   该书前言指出:“这是一部力图用战略理性思维研究所有制结构改革40年的学术著作”,还指出,“起于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是中国也是当代世界所有制结构变迁史上的一个创举。它既不拘泥于传统的或称‘经典的’单一国家所有制结构模式,也不拘泥于当代某些发达国家现存的所有制结构模式,而是用中国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当代一种新的所有制结构的探求”。

   该书第一版问世后,新华社2018年5月3日刊发了该书《前言》和目录,《经济参考报》也予以转发。5月17日,应《经济研究》编辑部的邀请,在其“高层论坛”上笔者作了“如何用‘战略理性思维’来研究中国的改革和政治经济学”的发言,中国社会科学网全文刊发了这篇发言稿。据广东经济出版社反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中国所有制结构改革40年》一书作为专业性的学术理论著作,受到读者关注,并与丛书一起被中央有关部门定为“精品教材”。

   

   (三)央视《中国经济大讲堂》讲“产权”:台上40分钟,台下40年功

   从2018年5月21日开始,中央主流媒体开始启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系列活动。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国经济大讲堂”组织系列讲座。其中之一,让笔者专讲“产权”,题目为“新阶段,如何完善产权制度”,并且作为此系列的第一讲(2018年6月8日)。虽然播出只有40分钟,但实际上是对40年产权研究的一次“检阅”:第一,自己的理论:《广义产权论》,包括把产权拓展到“天、地、人”,为“天地人生命共同体”立命 。第二,自己的实践(案例),亲身调研所得,有理有据。第三,自己的语言。播出之后,收视率较高。梨园行老话:“台上10分钟,台下10年功。”这里则是:“台上40分钟,台下40年功。” 

   (四)并非结束的“简要结语”

   从1980年起,笔者从事产权理论研究已经40年,其中《广义产权论》一书出版也逾10年。以今天的眼光看,虽然笔者对“广义产权”作了一些探索工作,但是,为“天地人生命共同体”立命的理论体系还不够成熟,“理论报国”的夙愿尚未完全实现。

   其一,“天上”的环境产权制度开始构建,但不尽如人意。

   环顾世界,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人类之患、人类之痛,中国这方面也是“短板”。从构建“天地人生命共同体”的广阔角度审视,解决生态环境问题需要“四线推进”,即技术线(通过技术创新减排)、结构线(通过结构调整减排)、行政线(通过强制性行政手段减排)、产权线(通过环境产权机制即利益调节减排)。

   “四线”之中,当前最薄弱的是产权线。从国际来看,虽然《京都议定书》曾规定发达国家减排指标,但《巴黎气候协定》之后情况发生某些变化,减排指标及其相应产权关系难以落实。从国内来看,虽然对煤炭消耗总量指标及相关能耗强度指标(推衍开来涉及排放问题)分解到各省,但各地“碳产权”交易所基本是惨淡经营。至于排污权及其交易只是在地区试点而已。

   2019年11月,笔者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调研组,就国家批准的全国唯一的“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五年来的运转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先后听取了政府9个委办局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5个企业以及农村、学校等。由“点”及“面”地进行了分析,认为全国的“环境产权”(包括碳排放权、排污权等)制度虽然开始构建,但进展并不尽如人意,总体看,“天上”的“环境产权”并未落到实处。“环境产权”实则涉及“环境人权”问题,理论和实践都需要破题。

   其二,“地”上“地”下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有明显进展,但尚待完善。

   与“天”上的“环境产权”相比,“地”上“地”下的自然资源(包括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水资源、海洋资源等)的资产产权制度创建要好一些。2019年4月,中央决策层发布《统筹协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强调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建设。总体评估,这方面的建设是有进展的,但尚待完善。

   比如,土地产权制度。

   改革开放后国家规定,中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所有权),在所有权大前提下,在广大农村七八亿农民拥有属于自己家庭的十三四亿亩土地承包权(承包权也是产权),这些问题已经解决。现在的问题是,农民拥有的十三四亿亩土地承包权如何按照“三权分置”的方略,实行承包权的经营权“流转”?① 适应“三权分置”的客观需要,如何创建国内的土地产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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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笔者在产权界作的学术报告曾提出土地制度“三代三权说”,即:毛泽东时代搞土改讲“一权”(土地最终所有权——分给农民,所谓“打土豪,分田地”);邓小平时代搞土地讲“两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户);新时代搞土改讲“三权”(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见常修泽:《“产权市场构想”提出30年与下一步发展思路》,《产权导刊》杂志2019年第7期。

   

   除耕地外,全国农民还有两亿多亩的宅基地产权,现在已经明确: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但农户拥有宅基地的“资格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流转。这“三权”都是财产权利,这也是中国农民的一笔巨量财富。

   对这些土地产权如何在“确权”的基础上,按照“三权分置”改革的方略,把土地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流转起来,并且得到严格保护?

   除土地资源外,还有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海洋资源等,这些资源产权价值量极其可观(仅可计价部分初步估计约有数百万亿元),[12]且情况复杂,需要在实践中扎实推进这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使之逐步完善。

   其三,天地之间“人”的产权制度有新的开拓,但真正落到实处“任重而道远”。

   这里有一个与天地之间“人”有关的产权命题——“人力资本产权”,尤其值得探索。“将来人力资本产权走势如何?”特别是 “劳动力产权”虽然已经提出,究竟如何实现?

   前面提到,2004年,经济日报出版社曾出版了该报杨林林女士的《转型中国—— 顶级学者访谈》一书,其中有篇访谈,题目为《常修泽:在改革中要让人民群众拥有自己的产权》,出版后,曾引起类似“关公战秦琼”的争议。其实,笔者主张的“在改革中要让人民群众拥有自己的产权”,重点探索的,主要不是已有定论的“有形经济物品”(物权、债权、股权等等,这些已有定论),而把探索重点放在人们不熟悉的“非经济物品”的产权上,特别是“劳动力产权”“知识产权”和“管理产权”等人力资本产权。

   人力资本产权应该是“产权”与“人本”两个命题之间最关键的耦合或契合点,也是最难啃和麻烦最多的命题。这个问题如能妥善解决,应该是理论上的一个跃升,甚至有可能解决即将面对的“机器人”的经济学问题。故,与“管理产权”和“技术产权”相比,《在改革中要让人民群众拥有自己的产权》主要探索点放在“劳动力产权”上。

   新的问题来了:这种产权——“劳动力产权”本应是属于劳动者的,那么,有劳动力的劳动者理所当然地是“有产权者”,也即“有产者”了;如此,按经典的阶级论逻辑,世界还存在“无产阶级”吗?还能说“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吗?

   笔者认为,在有剥削的社会中,劳动者不仅物质产权被剥夺,而且连他本身拥有的劳动力产权也被剥夺(或说被掠夺),所以在有剥削的社会,劳动者还是“无产者”,经典的逻辑在此仍然说得通。

   但,在无剥削的社会,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如果不考虑“异化”的问题,而就“非异化”的本来意义来说,无剥削的社会制度不仅把劳动者创造的物质财富归还给劳动者,而且把劳动力产权也归还给劳动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劳动力产权”理论与有剥削社会的“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口号并不矛盾。① 这里笔者把“人本”和“产权”两个命题内在地结合在一起视之。

   而且,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战略前景考虑,人力产权的凸显与新经济时代的来临及其引起的产权关系新变化直接相关。在以知识为基础、以智力为资源的社会,人力产权将成为第一资源、第一资本和第一财富,它将带来产权关系的重大变革,从物力产权作用力到人力产权作用力的“倾斜性演变”将呈加速运行趋势。[13]

   2019年5月和9月,笔者先后应邀就人力资本产权作过两场学术报告并实地调研,获悉一个新的系统——人力资本产权有价系统正式上线运营,“身价”不仅成为明星的专利,而且将成为企业家、技术创新者乃至众多工匠的经济权益,并逐步进入“寻常百姓家”。至于人力产权价值总量是否已经(或者何时能够)超越物力产权价值的总量问题,以及人力产权承载者在微观层面“集人力产权与物力产权”于一身后,对宏观层面所有制结构的影响等等,尚需结合实际进一步观察和研究。

   正是基于“广义产权论”上述三方面的“自知之明”,所以,几年来,尽管有单位和朋友催促申报有关奖项,笔者都一律婉言谢绝。还是,如女中音歌唱家关牧村在《吐鲁番的葡萄熟了》中所唱:“精心培育这绿色的小苗, 引来雪水把它浇灌, 搭起那藤架让阳光照耀, 葡萄根儿扎根在沃土, 长长蔓儿在心头缠绕。”好,就让《广义产权论》这颗长长的“蔓儿”,久久地在自己心头缠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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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①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马克思时代说的”产权”是狭义产权(也就是财产所有权,如物权、债权、股权等),他讲的“有产者”“无产者”,是指“有形经济物品”的财产权利,所以阶级理论似应在这个范畴里去理解。本文讲的“现代产权理论”是另一个涉及“人本”的理论范畴,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现代经济理论,有一定时代性和探索性。自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百年中国一直面临 “启蒙”(或称人本、人的解放)、“救亡”(民族解放)、“翻身”(阶级解放)三大命题,比较来看,第一命题比较薄弱,需要“补课”。


常修泽,男,1945年出生,山东省惠民县人,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经济学家。

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兼任中国经济学术基金(香港)学术委员会副秘书长、香港亚太法律协会产权顾问等。